北京百都会计
嘉兴 嘉善 平湖 海盐 海宁 桐乡 更多城市
北京关于确认实事助学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实事助学基金会具有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13年5月21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 编辑:wanmei | 更新时间:12天前 | 北京浏览:12331次 | 作者:wanmei ]
【版权与免责声明】如发现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相关信息发至service@zekv.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本站内容除非注明来源,否则均为网友发布,涉及言论、版权与本站无关。
北京税务政策更多>>
  • 北京收藏!一篇文章告诉你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改哪儿了

    在山东德州,国家税务总局宁津县税务局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企业所得税申报专窗”,帮助纳税人准确申报纳税。图为税务人员现场指导纳税人如何填写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苏雨/摄)  7月大征期开始了!必须要告诉大家一件重要的事情: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7月1日起启用新版了!为啥要改呢?这是因为,2020年2月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了小型微利企..

    关注: 7968 次更新时间:12天前